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阳光司法”活动>正文
宾阳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未成年罪犯团体帮教活动
作者:葛琨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0日 11:40 文章出处:



活动现场




被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现场签“社区矫正工作保证书”。




帮教组将在活动中分成小组逐一向与会的帮教对象详细了解他们近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社区矫正人员代表发言,表示定遵纪守法,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重回社会。


????7月10日,宾阳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未成年罪犯团体帮教活动,对该院2014至2015年判处缓刑适用社区矫正的7名未成年人罪犯进行帮教。

????此次帮教活动工作组由宾阳县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全体干警及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股干部共同组成。帮教活动主要通过与帮教对象及其监护人一对一谈心,签订“社区矫正保证书”,帮教对象相互交流沟通,工作组对帮教对象及其监护人逐一提建议等方式进行,达到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监管,促进帮教对象积极改造的预期。

????“这样的帮教活动让我受益匪浅,我之前做了错事,现在有这个社区矫正的机会,我一定遵纪守法,好好改造,顺利回归社会”。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帮教后感慨地说。

????据了解,对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该院建立了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和社区矫正等制度,工作中做到“五坚持”,坚持圆桌审判、定期回访、庭前三见面(与被告人、监护人、学校或单位见面)、特约陪审员参审和法制宣传教育,并总结出“细、耐、慎、访”的帮教“四字路径”,构建起未成年人审判、犯罪预防和帮教维权的全方位司法保护体系。

上一条:宾阳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未成年罪犯团体帮教活动 下一条:宾阳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未成年罪犯团体帮教活动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站推荐您使用IE 7及以上浏览器